阳光总在风雨后
2009-11-20 15:17:33 阅读(15) 评论(6)
2009-11-19 22:44:33 阅读(36) 评论(11)
我真的很不明白,为什么我有这样的父母和这样一群亲戚。
今年三月亲戚的孩子因为去年高考失败打算出国,没有钱,所以决定卖掉属于孩子奶奶的房子。当然他们报的不仅仅是这种单纯的想法,经过我家人的指点,找到了冤大头我妈。我妈很善良的拿出了钱让孩子走了,留下并不合法的合同和一堆烂摊子。
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我并不知道,知道的时候钱也给了,人也走了。
直到最近我才看到了那份合同,朋友帮我看了一下,说完全不具法律效力。原来签的协议上签字的并不是房主本人,并且合同立的还错误百出。并且这家亲戚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更名过户,说什么孩子奶奶不知道,怕告诉了她老太太受不了再犯了病。
我改了合同后,重新让他们再签,但是房主本人,其实也就是相当于他们家人还是不愿意签这个字,不愿意更名过户。并且说什么我们不能卖掉这个房子,就算卖也要卖回给他们。因为这个房子就快要拆迁,得到的房补和拆迁费最少比我妈妈的买家高一半左右。
我看透了,他家人无非就是拿我家开涮,想来回串钱。既让孩子有钱出国,他们又能不卖掉房子。最后无非是把钱原价退回来,人家拿差价。
对于我妈家的亲戚我真是无法形容,虽然也有好人,但大多数的都很极品。
对于我爸我妈更加极品,我真是无语。
但是他们看错我了,看我父母老实好欺负,看我们家没儿子好欺负,找我们当冤大头?把我想的太简单了。
最差的无非就是他们不肯签字呗!我可以不要房子,可以不签字。自有说理的地方,我马上起诉,钱立刻给我吐出来。我宁可跟他家人翻脸了,这样的亲戚不要也罢!
法律问题我已经咨询解决好了,我绝不会向败类妥协!
2009-11-16 11:08:36 阅读(26) 评论(8)
已经不重要了,这么多年过来,这种日子也过够了,也已经磨炼出来了。
不过是失去了一个根本不爱我的人,对我来说应该是个好事。
一直在想是不是被我之前说的吓到了。
今天股票涨得好好,看来我也不是一无所有的。
我还有宝宝龟、皮皮龟和贝贝狗,现在只想赚钱,尽快找到一个糊口的工作先干一两年,然后再去假造简历好跳槽。估计我以后会变成守财奴。
2009-11-12 11:54:04 阅读(33) 评论(9)
这两天老郁闷了,为了写论文,找论文题材,几乎是天天都在挖掘人间惨剧。
说来我这论文题目也衰,《社会转型时期农村留守人员生存问题研究》。好不容易在百度知道上弄明白了什么是社会转型,整出了大概提纲,写了一些骨头。但是学校要求论文要在一万字以上,就是说基本上要达到一万五左右,我写玩了正文大部分,将近8000字,理论我是是在掰不出来了,只好再加上一些案例。
结果搜了之后才发现,几乎全是悲剧。下面摘抄几个我找到的关于留守人员的例子:
案例一:
2008年2月25日,安徽太湖一12岁少年祠堂边自缢身亡,留下遗书称想念外出打工的父母,自缢前深情吻别陪伴自己的爷爷。遗书中,他留下了让所有人都刻骨铭心的一句话:“你们(指父母)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,这也是我自杀的原因……”
案例二:
云南未满18岁的少年强奸同村9名女童,受害女童最大的10岁,最小的才4岁。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都是父母外出务工家庭的留守儿童,犯罪嫌疑人从小没有了父亲,母亲和哥哥在外打工行,常年无人管教,受害女童家中也是常年无人。事情发生后,由于本村村民法律意识薄弱,觉得受害女童没有收到什么伤害,而且这些孩子的大人都不在家,无人做主,迟迟没有报案。最后报案的,竟然是一位70岁的老奶奶徐朝芝。
案例三:
重庆市其下属一县法院在不到一年时间就办理了14起强奸猥亵留守女童案件,涉及17人。河南省X县检察院对2005年以来所办理的62起强奸、猥亵儿童案件统计,针对留守女孩的性侵犯案件共21起,占34%,受害者主要为5-12岁女孩。而据湖北省Z区法院不完全统计:该区法院2006年来,共判未成年女孩受性侵害案件47件,受害者95%来自农村家庭,多为年幼无知的农村贫困留守女孩。
河南南阳市中年男子邓军,从2004年的秋天开始“买处”,涉嫌奸淫幼女17名20次以上,其中包括12名14岁以下的幼女。这些幼女大多为在校初中生。17名懵懂无知的小女孩!事件背后是父母出外打工、孩子与老人留守农村的现实。长期缺乏家教,对伦理观念所知甚少,正处青春萌动时期的她们因此很难抵抗金钱的诱惑。案犯正是利用这一点,在一年内不断“买处”,以至于连连得手。
案例四:
屏山乡内洋村的苏新伦,男,72岁,老伴74岁,两个儿子、媳妇都出外打工,长孙4岁随父母在外,长孙女2岁在家须照顾,还种有两亩多的地,购买农肥就把上年收成的稻谷卖掉一部分用来买肥,还好有经销商送肥到村,帮忙把肥料送到家里,不然即使有钱也没办法把肥料拉回家中,施肥时跟背婴儿似的背着肥到田里的,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。
案例五:
2007年6月14日,湖北省黄梅县公安部门侦破一起特殊的杀人案:父母外出打工的12岁留守女孩小双与奶奶发生争执,被奶奶用毛巾活活勒死,并沉尸水塘。12岁的小双父母都在外打工,他还有两个弟弟,交由爷爷奶奶照顾。两位老人都已年近七十,要种家中5亩多地,还要照顾3个孙子孙女。“六一”儿童节早晨,小双上学时发现红领巾不见了,于是划了根火柴在屋子角落里寻找,不小心把铺地的塑料布烧着了,小双匆匆弄灭火后上学去了。没想到余烬复燃,把房里的东西全烧了。奶奶非常生气,为此几次打骂孙女,发生争吵。2日晚,奶奶再次责骂追打孙女时遭到顶撞,被激怒的奶奶捡起一条毛巾缠住孙女脖子,一头用牙紧紧咬住,一头用手使劲一拉,将小孙女勒死。见孙女瘫倒在地,慌了神的奶奶连忙到隔壁叫醒为小儿子看家的爷爷,问怎么办?两人商量来商量去,决定沉尸水塘了事。他们把孙女的尸体装进蛇皮袋,丢进离家200多米的水塘。小双的父母悲痛万分,但他们并没有怨恨父母,认为是夫妻俩外出打工赚钱,误了对孩子的教育,才导致悲剧的发生。
案例六:
2009年8月28日凌晨,福建省福清福清一名留守老人在家遭遇入室抢劫,老人拒绝后被连捅七刀。随着福清经济的不断发展,年轻人出国或在外头做生意回家,澳口村留守老人逐渐增多。因为福清人爱面子,喜欢在村里盖大楼,大楼一般只住留守老人,年轻人则住在城里。农村留守老人防贼意识差,子女给的生活费又舍不得花,家里通常都有一笔小积蓄,容易成为盗窃目标。老人遇到入室窃贼心里一慌就呼救,盗窃容易谋财害命,近年来针对留守老人的盗窃案时有发生。
案例七:
2007年11月11日,三明市八旬留守老人因孤独上吊自杀,郑某南80岁,身体很好,6子女都很有出息,其中4个还在国外。老人平时生活也很宽裕。但是警方认为郑某南老人孩子虽然多,但全都在外地,无法回来尽孝。老人目前与一名媳妇同住,但媳妇白天要上班,晚上还得照顾孩子,老人平时缺少亲情关怀,是因为孤独才自杀的。老人的子女在为他入殓时重重地磕起响头,为没能尽孝而深深内疚。
案例八:
云南某村一个姓杜的男性村民,凭借小恩小惠成为本村许多留守女性的“精神依靠”,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,先后与10多名外出打工人员的妻子有过性纠缠,结果被受害一方纠集多人用棍棒活活打死……由此可见,留守的现实中潜藏着情感的危机,粘附着婚姻的隐患,牵涉着家庭的维系和幸福指数,乃至影响到地方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。
案例九:
2003年6月的一天深夜,邹某蒙面持械撬窗进入太和县原墙镇东某村一妇女家中,对该妇女实施强暴后,劫走其家中所有现金。此后,这个“黑色幽灵”又多次窜入原墙、阮桥、坟台一带“留守妇女”家中,专抢劫强奸留守妇女40起,对她们肆意蹂躏、抢劫。有的受害人受到惊吓,精神失常;有的受害人不敢独自在家,随丈夫外出打工;周边村民人心惶惶,谈之色变。
案例十:
40岁的齐玉玲(化名)15年前嫁给了邳州市港上镇农民曹文(化名),丈夫虽然文化程度低,但在上海因为头脑活络,赚了不少钱。置身于大上海花花世界中的曹文,对大都市中的女孩心动不已。在一次业务中,他认识了在上海打工的29岁安徽女孩,便向结发妻子提出离婚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,由于不知道丈夫在外面究竟有多少财产,没有确切的证据,齐玉玲最后只拿到了农村的几亩薄地和三件瓦房。
看着这些案例,都是农村留守人员的血泪啊!让我如何能够不沉重!